【税务风险应对】买卖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进销项配比异常之风险应对
【风险描述】
2020-2023年,某企业申报印花税计税依据分别是175557万元、191491万元、184570万元,172371万元,2020-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是193936万元、207458万元、222359万元、194882万元,可能只申报销售合同印花税,未申报购进合同印花税,存在少申报买卖合同印花税风险。某税务机关风险管理部门下达《风险提示函》,要求企业自查并反馈情况。
【核实情况】
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疏忽,该企业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买卖合同印花税。
(1)2020 年买卖合同金额 985547866.67 元,应补缴合同印花税 295664.36 元并加收滞纳金。(2)2021 年买卖合同金额 1128462700 元,应补缴合同印花税 338538.81 元并加收滞纳金。(3)2022 年买卖合同金额 1170268666.66 元,应补缴合同印花税 351080.6 元并加收滞纳金。
【税务处理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责令企业自行更正申报补缴印花税。企业合计补缴买卖合同印花税 985283.77 元,加收滞纳金 424282.78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