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应对】用于简易计税征税项目进项税额未转出或未足额转出之风险应对
【风险描述】
某地税务机关风险管理部门从后台大数据分折,发现某企业2020-2022年简易计税销售额分别是814万元、928万元、260万元,2020-2022年进项税额转出额分别是27万元、12万元、2万元,明显偏少,可能存在对应的进项税额没有转出或者没有足额转出的风险。据此,下达《风险提示函》,要求企业自查并反馈情况。
【核实情况】
该企业为一家地方性燃气公司,经企业自查,简易计税的部分主要是建筑服务税目下燃气用户的燃气工程安装费,这部分业务均由甲方提供材料和动力,涉及到的少量材料均已做进项转出。
【政策依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