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应对】未取得合规票据多列成本费用少缴企业所得税之风险应对
【风险描述】
某地税务机关风险管理部门通过后台大数据分析,发现某企业2021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显示当年利息支出1,866,693.65元,但现金流量表显示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1,462,665.05元;企业2022年企业所得税显示当年3,891,697.76元,与现金流量表一致,但取得的关于金融服务发票价税合计只有665,833.33元。企业可能存在未取得发票等合规凭据多列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风险。据此,某税务机关风险管理部门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对该企业开展风险应对。
【核实情况】
经核查,企业2021年账载利息支出2,001,594.22元,当年取得发票1,244,856.69元,余下756737.53元利息支出已于2024年7月2日补开发票,但存在与收入无关的支出719676.94元,应做成本转出,补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2022年利息支出4,086,817.76,当年取得发票1,825,403.86元,2024年6月26日、7月2日补开利息发票2246680.56元,存在未取得发票及与收入无关的支出589803.86元,应做成本转出,补缴企业所得税。
综上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021年179919.24元、滞纳金69988.58元,2022年147450.96元、滞纳金30448.62元。
【税务处理建议】
风险已确认。已补交税款合计406464.45元、滞纳金102295.91元。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