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应对】其他费用与同期费用占比偏高之涉税风险
【风险描述】
某地税源监控部门经数据分析发现,该企业“其他费用”比例过高可能有虚列支出问题。企业2020年-2022年“其他费用”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之和的占比分别为0.16、0.22、0.18。建议核实”其他费用”税前列支凭证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核实情况】
经核实,该企业2020至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申报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的其他项,为零售扣款手续费、征信查询服务费、中介服务费及预提的行业总结会会议费等项目,各年度分别发生金额为销售费用-其他123万元、305万元、191万元;管理费用-其他319万元、400万元、464万元。发生的费用除预提项目外,均取得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
2021年计提的行业总结会会议费已于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2022年对2021年计提行业总结会会议费未使用部分149万元进行冲销转回并在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减。
2021年预提资产证券化费用325万元,已于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2022年对2021年计提资产证券化费用未使用部分181万元进行冲销转回,并在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减。因此,未发现通过列报其他费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该风险点予以排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