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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应对】职工教育经费账载金额与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配比偏高之涉税风险

【风险描述】

       某地税源监控管理发现,某企业2022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_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_职工教育经费支出_账载金额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4版)_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_工资薪金支出_账载金额= 94.18万/1095万= 0.086,可能存在超范围列支职工教育经费,少计企业所得税风险。建议核实企业2020年-2022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列支凭证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核实情况】

      经企业核实,该企业2020年至2022年期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职工参加各类外部培训支付的培训费用,各培训费用支出均取得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 2020年职工教育经费为142,169.75元,职工薪酬为14,646,553.96元,占比0.97%;2021年职工教育经费为173,045.71元,职工薪酬为13,087,975.27元,占比1.32%;2022年职工教育经费为610,254.16元,职工薪酬为10,955,788.11元,占比5.57%。2022年职工教育经费较2021年增幅较大原因为2022年底预提培训费498,000.00元,2021年同期未计提,该预提费用已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2020年至2022年职工教育经费均符合规定,不存在违规列支未纳税调整的情形,且各年支出均未超职工薪酬总额的8%,符合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经核查未发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该风险点应予以排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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