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应对】增值税申报销售额小于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之风险应对
【风险描述】
某地税源监控发现,某集团企业2020年-2022年增值税申报销售额小于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风险。据此,下达《风险提示函》,要求企业自查并反馈情况:详细梳理2020年-2022年增值税申报销售额构成、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构成,核实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与增值税申报销售额差异原因以及各影响因素差异金额,确认是否存在少计增值税应税收入少缴增值税及附加风险。
【核实情况】
经自查,该集团企业2020-2022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收20,258,356.20元,增值税申报销售额12,653,076.61元(不含下属分公司8,269,895.64元),差异7,605,279.59元。差异原因一是该集团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包含了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销售额8,269,895.64元;原因二是该集团企业收取手续费返还146,512.75元计提了6%销项税(账务处理直接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原因三是未开票收入差异。因此,此风险点可以排除。
【政策依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