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应对】长期待摊费用未按规定摊销之涉税风险
【风险描述】
某地税务机关税源监控发现,某企业2020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长期待摊费用-其他”中记载原值66,232,000元,会计未摊销,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中确认税收摊销金额为66,232,000元,并确认纳税调减66,232,000元,可能存在超标准享受税收优惠风险。据此,下达《风险提示函》,要求企业自查并反馈情况。
【核实情况】
该企业为一家铁矿石开采企业,2020年企业补缴以前年度探矿权资金占用费6,623.20万元并一次性进行了费用化处理。按税法规定,应按矿石储量开采进度分年摊销,而不能在一个年度一次摊销。根据要求,企业已进行了更正申报,补缴企业所得税7,803,379.11元,同时一并缴纳了滞纳金。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